现对增城区朱村街朱村牌坊旁朱村客运站部分物业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应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增城区朱村街朱村牌坊旁朱村客运站部分物业出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04-2021-ZZ-016
(三)物业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新桥路4号首层部分。
(四)项目概况:出租建筑物面积136平方米,及空地面积251.48㎡,合共387.48㎡。
(五)租金价格及租期:首年月租金总额不低于13980元,租期为6年(含3个月装修免租期),年递增额2.5%。
二、披露事项:
(一)出租方委托百富策略网站论坛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方)对租赁物进行经营管理,托管方代理履行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租赁物的租赁管理。
(二)出租项目产权用途为非住宅;
(三)承租方必须依法使用场地,在租赁物场内不得经营明火餐饮、带住院部医院、托幼机构、养老院项目;不得经营休闲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沐足、棋牌、桌球室、会所、KTV、SPA等);且不得生产、储存和经营违禁物品及各类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有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不得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允许及合同设定不允许经营的项目,不得作仓库、停放五类车使用,不在租赁物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须承担出租标的的水费、电费、清洁卫生、垃圾费和因使用该出租标的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其中承租方电费、水费及排污费按国家商业费用的标准计缴,如承租方实际经营的用水、用电类别发生变化,出租方或托管方可按经营对口的用水、用电类别的收费标准作相应调整,承租方在接到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发出的缴费通知单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或托管方缴交,出租方或托管方有权对水、电收费标准随市价变动作相应调整。
(五)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六)承租方已清楚明确知道租赁物登记的规划用途及扩建建筑物未有产权资料,并已清楚了解租赁标的场地状况和交付标准,如因场地规划用途及扩建建筑物问题,导致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及在日后的使用、经营过程中因租赁物用途问题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自行解决和承担。承租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或方式追究出租方或托管方任何责任,出租方和托管方仅协助提供租赁物产权证明材料,若承租方因任何原因未能办理经营证照及相关手续,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追究出租方和托管方责任;
(七)出租方及管理方对租赁物按照现有质量、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租赁物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租赁物不存在抵押、查封情况;
(八)租赁物范围以外有部分扩建建筑物(约166.84㎡)不属于本次出租范围(具体详见附图),承租方可作临时使用,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拆除扩建建筑物上的附着物,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面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且上述工作中所产生的各项手续、工程费用、责任、对承租方经营所造成的影响,由承租方负责、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或托管方追究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九)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只承担租赁物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安全修缮责任。除房屋梁柱结构部分的安全修缮外,其余修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产权红线范围内的地面、墙体渗水、开裂,翻新,以及排水、排污管网维修更换、清粪清淤、户外建构筑物和设施的修缮等)责任归承租方;
(十)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进行扩建、加建、改建或转租、分租、调换使用、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占用客运站站前广场,调度室;
(十一)在租赁期内,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出租方企业改制、现场无法提供用电或因出租方自身发展需要或出租方上级部门总体规划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业等原因导致本物业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向出租方或托管方退回租赁物业,并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合同相关款项,三方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相关披露事项详见:http://gzfc.gemas.com.cn/fang/detail.shtml?64f49ea506f8477eabe62052a3723761
三、应租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市场经营行为规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得转租。
(三)有以下情形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租:
1.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与招租人或其关联单位(集团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存在未了经济或法律纠纷的或在物业租赁中存在拖欠租金、管理费等款项,且在本次招租报名截止日期前尚未缴清的。
四、项目招租信息详见网站:http://gzfc.gemas.com.cn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15918523389、32583614